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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南·体育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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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南·体育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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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14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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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建工集团开展了集中巡察。2021年4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集团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中共江南·体育委员会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概要描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建工集团开展了集中巡察。2021年4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集团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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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2月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建工集团开展了集中巡察。2021年4月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我集团公司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整改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巡察意见反馈后,我集团公司立即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了整改工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培清为组长,其它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子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建工集团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查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整改工作的落实和与市委第五巡查组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
  对巡察反馈三个方面的27个问题,集团党委照单全收,诚恳接受,及时制订了《关于中共赤壁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建工集团党委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表》,明确了巡察整改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自上而下层层压实了工作责任,确保巡察问题整改落地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
  党委书记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传导、亲自督办整改。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立说立行立改,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整改落实。2个月来,我集团公司召开了1次巡察整改动员会、3次党委会议、3次董事办公会议,制发了加强巡察问题整改的通知,及时研究解决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较好的推进了整改措施的落实。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在市委第五巡察组的督导下,经过两个月的努力,我集团公司已经完成了27个巡察反馈具体问题的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了制度建设,新制订制度8个,修订完善制度12个。追责问责18人,其中,谈话提醒5人,批评教育9人,政纪处分4人。具体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有关要求方面存在的问题
  1、对中央精神传达学习不够。对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文件精神未传达学习、未研究讨论,无落实方案。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集团已结合当前政治教育活动,学习传达了2019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习近平关于扫灰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强调将中央精神传达学习常态化。(3)根据集团实际,制定了《中共江南·体育委员会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4)对罗瑞林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在贯彻党的十九大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完善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方面,没有从企业自身发展模式和经营方式方面找差距,结合不紧不实,未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
  整改情况:已整改销号。(1)已制定落实方案根据集团实际,制定《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方案》。(2)已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不扎实的问题之“党的新发展理念”重温学习,并结合企业自身发展模式和经营模式找出差距制定集团相关规章制度,进行整理汇编。(3)已将新修订的集团规章制度整理汇编完成。(4)已对饶文清同志已进行批评教育。
  3、党建工作未进章程。未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国有企业章程的要求,未将党组织的职责权限、机构设置、运行机制、基础保障写入章程,在确保党对国有企业的核心领导方面存在缺失。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已制定《关于对党建工作未进章程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对党建工作未进章程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3)征询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局及各班子成员意见,修改了“公司章程”,并修改党建工作进章程的内容,已向市国资局报备。(4)集团已于6月3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备案手续,并已完成备案。(5)已对饶文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4、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不够。集团成立以来,党委核心作用不明显,未制定党委前置研究讨论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有些重大事项决策本末倒置。如2019年9月经董事会同意后偿还银行贷款450万元,至2019年11月党委扩大会议才予以讨论。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巡察前已制定了党委前置研究讨论事项清单。(3)已制定《关于对建工集团重大事项决策本末倒置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重大事项决策本末倒置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4)联合财务部、党群工作部对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未发现类似情况。(5)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5、决策机制不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机制不规范,会议混开问题突出。往往以党委扩大会议形式组织党委成员、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经理层共同研究部署工作,不符合党委决策、董事会部署、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国有企业管理机制,发挥党委政治核心作用不够。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已制定《关于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3)征询市国资局意见,制定了“三会一层”管理制度,并规范和明确各会议程序和会议内容,已向市国资局报备。(5)对饶文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6、企业管理不规范。没有制定相关监事管理制度、总经理办公会制度等相关制度。监事会主席李欣分管市政务中心等项目,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已制定《关于对建工集团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对建工集团企业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3)征询市国资局及各班子成员意见,制定了“三会一层”管理制度,并规范和明确各会议程序和会议内容,已向市国资局报备。(4)集团已于5月14日召开第3次党委会,结合当前工作实际调整,明确了集团班子成员的分工。
  7、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原计划2019年5月完工的《赤壁市体育中心外环路建设项目》、2020年4月完工的《赤壁市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10月完工的《赤壁陆水湖幼儿园新建项目》,受疫情、征地拆迁、土地平整之后影响,目前仍在建设中。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体育中心外环路建设项目因土地协调问题、目前协商好准备开工建设。已制定项目建设进度工期表,严格按进度实施完成。(3)货车停车场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移交工作,在进行竣工审计结算工作。(4)陆水湖幼儿园新建工程目前已按进度实施,已完成移交工作。(5)对吴江波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江华明同志、姚伟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8、社会责任担当不够的问题。红色物业全覆盖工作滞后,建工集团负责对接蒲圻街道办事处、陆水湖街道办事处和蒲纺工业园“三无小区”200个左右,目前只进驻润园小区等4家。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由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马强同志牵头,中介公司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对接各班子成员分片区对集团任务区域7个社区进行排查、入户调查、对“红色惠民”物业进行宣传,落实各社区无物管小区的阵地布置,并每天通报各片区实际情况。(3)集团领导班子成员先后到所负责社区召开、参加专题工作会18余次,对符合条件的小区进行筛选,对进驻困难的小区解决实际问题后进驻。(4)联系保洁公司对所有小区的保洁人员进行整合,统一管理,规范服装。(5)集团党委召开专题会,通报“红色物业”进驻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作要求。(6)集团所属辖区共有小区141个,其中有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有25个,单位自管小区和三无小区116个。“红色物业”挂牌实施进驻后,此116个小区内社区要求聘请物业公司和自管的小区有44个,要求我公司进驻的小区72个,现已全部完成挂牌进驻。(7)对应俊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邓柳斌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需长期坚持。
  9、国有资产管理有漏洞。根据2020年审计局出具的审计报告,集团财务多记、漏记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3905090元;漏记房屋30套,门店3间,经进一步调查,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门店合同虽已到期,但租金收取和门店承租存在一定纠纷。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以2020年度审计报告为基础进一步排查集团固定资产情况。(3)规范和完善资产登记程序,实施了固定资产使用和维护贴标,积极的协助办公室管理好门店续租及租金交纳的相关手续。(4)查漏补缺切实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落实整改。(5)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10、对经营风险重视不够。财务管理上没有制定计提坏账准备制度,存在个人借支大额现金、子公司长期借款不结等突出问题。同时作为高风险行业,未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在抽查瑞通大道(华美达酒店)公共区域停车场项目时发现项目经理、施工安全员未在施工现场,部分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和规范计提坏账准备制度。(3)清理集团内个人和单位借款问题,规范财务手续。(4)已制定《赤壁建工集团公司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赤壁建工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整治方案》。(5)已对公共区域停车场项目下达整改通知单,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6)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江华明同志、姚伟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1、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不力。原房管局下属的经济住宅开发总公司(现划转建工集团)借给吴楚清180万元债权至今未归还;原市政公司排污站李冬生、王文清、彭日平、李文强四名职工以曾经缴纳住房押金为由,长期占用西湖排污站工作用房问题一直未妥善解决,严重影响西湖泵站的改造。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对债权金额在法律框架内,将对债务人(原华晟公司法人)吴楚清负责在赵李桥镇开发的房产进行评估冲销对其债务处理。(3)集团党委会已通过,对其债务人在赵李桥镇开发的房产已经进行评估,评估后进行冲销处理,目前合同已经拟定,合同等待法务部律师审核后,进行账务冲销。(4)对长期侵占原市政排污站房产的李冬生等人先进行规劝让其归还侵占资产,若其不听劝告将诉以法律途径予以解决。(5)经调解李东生、王文清、李文强等人已搬离。(6)对李欣同志、吴楚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二)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的问题
  12、未结合企业特点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建工集团党委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与《市委常委会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内容一致,党委也未专题研究,党委成员吴江波、李欣、江细平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述职报告。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结合集团实际,制定《建工集团党委2021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要点》。(3)党委成员吴江波、李欣、江细平同志重新撰写述职报告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4)党委成员吴江波、李欣、江细平同志重新进行述职。(5)对罗瑞林同志、吴江波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李欣同志、江细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3、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未建领导班子及成员权力运行清单和风险防控机制。党委班子和中层干部权限不清、职责不明。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结合集团实际向市国资局申请完善机构设置设定纪检监察室,增强执纪力量。(3)集团已拟定《组织构架及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并征求意见,党委会已通过并报市国资局。(4)集团及下属各支部制定主体责任清单。(5)集团及各支部制定领导班子分工文件。(6)对李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4、监督力度不够。对上级相关管理规定落实不到位,党性教育、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压力传导不够,未能真正把监督落到实处。导致干部职工吸毒、酒驾、造谣、不经审批擅自出国出境等情况不断发生。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已经依据公检法机关移送线索,在公安机关对刘中子、李玉林、徐凯等五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并行政处罚后,我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于对五人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党委会研究决定进行处分。及时将处理结果上报上级纪委。(3)严格按照集团各项规章制度,长期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加强法治教育、警示教育学习和压力传导,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执纪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企业氛围。(4)对罗瑞林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李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汤宗齐同志进行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对李玉林同志、柳细毛同志进行降级;对徐凯同志进行解除劳动合同。需长期坚持。
  15、纪检力量薄弱。目前集团公司只有纪委书记李欣一名纪检干部,纪检经验不足且身兼数职,执纪力量明显不足。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结合集团实际向市国资局申请完善机构设置设定纪检监察室,增强执纪力量。(3)集团已拟定《组织构架及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并征求意见,党委会已通过并报市国资局。(4)对饶文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6、违规报销招待费。2019年金鑫公司报销招待费2000元无公函、无审批单、无支出明细。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调查核实情况。(3)按要求整改,一餐一审,制定审批单及就餐人员表。(4)规范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和工作流程。(5)对江细平同志、漆小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7、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工程项目监管不力。赤壁市发展大道市政配套改造工程于2019年底完工。但由于监管不力,计量资料跟进不及时,一直无法验收。二是工程违规分包。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107国道沿线赵李桥段、茶庵岭段、凤凰山至八王庙段总额215万元,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合同书约定严禁再分包、转包,2019年园林绿化公司将此项目违规分包给赤壁市大发修路服务部等5家公司。三是未按要求办理招投标手续。2019年市政公司支付发展大道绿化用树苗、旅游快速通道东段3.5公里绿化共计262.18万元,未招标、无结算清单、无验收单。四是使用不合规票据入账。2019市政公司年将付背街小巷改造工程转包给个人刘海,完工后刘海开具4594株树苗苗木款发票23.95万元在财务上报销入账,违规使用苗木款免税发票代替工程税票,漏缴税款。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对2019年市政公司建设的发展大道、旅游快速通道东段绿化项目按要求办理招投标手续、规范验收和项目;(3)对2019年市政公司使用不合规票据办理背街小巷改造工程结算,按规范要求进行清理整改,补缴漏缴税款;(4)工程违规分包,目前公司已制定《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标工作流程。严格按此工作流程执行。(5)补齐拿进度款结算清单,发展大道办理竣工结算。(6)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姚伟平同志、李雯雯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8、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现金借支管理不规范。建工集团因工程建设需要借支材料款频繁,但冲销不及时,有的长达近2年。截止2020年12月,从账面上发现张小娟等22人借款未冲销共计802.17万元,其中:员工个人账户未结算计91.46万元,供货商账户未结算计710.71万元。二是票据使用不规范。市政公司2018年付专家燃气评审费8000元白条入账;2019年支付东风塘整治招标代理费10万元用复印件入账;2019年支付机械租赁费70105元,用赤壁百群电器店代开发票入账。三是支付结算不合规。2019年金鑫建筑公司付湖北东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赤壁明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等6家建筑公司羊楼洞立面改造工程款100万元,款项均直接支付给雷波、龚鹏程等6人。四是报账手续不齐。建工集团2019年付皮卡车、道路铺排机等机械车辆保险费共计11.5万元无“三重一大”会议纪录。耀辉照明公司2020年付加油费用1260元无用车支出明细。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规范财务现金管理,按规定理清现金借支手续。(3)依规使用票据,将不规范使用票据整改到位。(4)按规定履行结算手续,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5)依规履行财务报账手续,限时落实整改。(6)现金借支管理不规范问题纠正情况未完成,已责令归还借款。(7)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江细平同志、李雯雯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19、固定资产未登记。2019年建工集团值班室购入创维电视机、电脑和激光打印机等5800元;原市政建设公司2019年购搅拌站配电设备控制器8060.34元;耀辉照明公司2019年购电脑及打印机一台4300元均未登记。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3)各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子公司负责本部门、子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每台设备要明确使用、保管、维护的责任者。(4)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5)定期组织固定资产盘点,做到帐、卡、物三相符。(6)对吴江波同志、汤红萍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企业党委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20、2019、2020年集团党委召开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以学习文件为主,除主要领导讲话外班子成员均无发言记录;2019年集团党委未对各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督办检查的问题。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召开建工集团第2季度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讨会,集团领导班子对各自分管的领域做工作要求。(3)召开建工集团第2季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领导班子成员发言。(4)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考评表,年底对各支部进行监督检查。(5)对罗瑞林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需长期坚持。
  21、根据赤国发【2019】10号《关于市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框架及岗位设置方案的批复》,对耀辉照明工程有限公司的岗位设置,规定配备正职1名、副职1名。2020年4月经集团党委扩大会议决定,并向市国资局请示备案,现实际配置经理1人,副经理2人,超配1名副经理。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结合集团实际和产业布局等构架需要,集团已拟定《组织构架及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并征求意见,党委会已通过并报市国资局。(3)对饶文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2、党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建工集团有7个子公司党员60人,仅设置机关党支部和市政党支部,机关党支部包括机关及下辖金鑫公司、长城公司等5家公司,有党员36人,只有2个党小组。市政党支部包括市政公司和建工材料公司,有党员24人,其中建工材料公司有党员7人,未单独设立党支部。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经研讨,各子公司按规定程序成立5个党支部(金鑫公司党支部、长城公司党支部、建工中介公司党支部、中介服务公司党支部、联合党支部),并已向市委组织部备案。(3)重新划分了机关党支部党小组、市政党支部党小组人员。(4)对各党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业知识培训。(5)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3、民主生活会不到位。集团党委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未做到全覆盖,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未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的谈话内容未谈自身差距及对方不足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重新制定民主生活会方案。(3)各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重新开展谈心谈话,重点谈自身差距及对方不足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措施。(4)制定集团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5)对罗瑞林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4、组织生活不规范。2019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集团机关党支部、市政党支部未开展谈心谈话;机关党支部、市政党支部下属党小组2019、2020年没有召开过党小组会议。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机关党支部、市政党支部重新开展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3)制定党小组会制度,按要求召开党小组会。(4)制定集团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制度。(5)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25、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2019年至2020年,机关党支部、市政党支部均未开展先进示范岗创建活动。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3)制作“党员先锋岗”座牌并发放,突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4)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需长期坚持。
  26、发展培养党员力度不够。市政公司党支部2015年至2018年未发展党员。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机关党支部和市政党支部均已制定2021年党员发展计划。(3)集团目前已有入党积极分子15人,机关党支部9人,市政党支部6人,今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1次。(4)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需长期坚持。
  27、发展党员不规范。2020年童涛转为正式党员,《入党志愿书》中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意见栏、党委审批意见栏中均无有表决权人数、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及表决结果的表述,集团党委对接收童涛为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均未召开党委会研究讨论。
  整改情况:(1)已整改销号。(2)对各支部党务工作者进行专业知识培训,重点培训发展党员流程。(3)已完善《入党志愿书》中转为正式党员党支部意见栏、党委审批意见栏信息。(4)党委对接收童涛为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党委会议记录已找到,现已放入资料中。(5)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提醒谈话。
  三、书记点人点事整改情况
  1、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委和各机构监督职责不明。
  整改情况:(1)征询市国资局意见,制定了“三会一层”管理制度,并规范和明确各会议程序和会议内容,已向市国资局及市委组织部报备。(2)结合集团实际和产业布局等构架需要,集团已拟定《组织构架及岗位设置调整方案》并征求意见,党委会已通过并报市国资局与市委组织部。(3)对罗瑞林同志、黄武胜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工程转包、分包、采购存在一定风险。
  整改情况:(1)规范建工集团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招标工作流程、物资供应部流程及规定;(2)工程转包、分包严格按照流程操作;(3)严格按照流程(申请、询价、合同、交接、结算)来供应材料,并掌握日动态,不定期组织工程部。审计部对工地材料核查;(4)为了让工作落到实处,实行分类管理,重要主材由物资供应部主导调拨供用,其余采购类材料由项目部或子公司按流程主导经办,供应部与工程部全力配合。(5)对吴江波同志进行提醒谈话;对江华明同志、姚伟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
  四、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建工集团服务高质量发展
  集团公司党委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力度不减,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压实“主体责任”、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一)增强“四个意识”,充分发挥集团党委领导核心作用
  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将巡察整改工作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带头增强“四个意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在政治上、在担当上、在清正廉洁上向市委看齐,充分发挥集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集团各项工作中。
  (二)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把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定期研究解决机关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机制。二是落实监督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廉政风险点的常态化监督,注重权力约束和风险防控,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廉政宣传活动,使干部职工牢记宗旨、明确红线,坚守底线。
  (三)放大整改效果,着力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一是抓好执行落实。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完善制度落实机制,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执行制度。二是开展督促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对各部室(子公司)开展督促检查工作,着重就巡察整改情况、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制度执行情况、财经纪律执行情况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的“体检”,抓早抓小,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强化考核监督。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的绩效考核机制,注重平时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履职履责情况和廉洁从政等情况的考核监督,切实增强干部的履职履责意识。努力发挥巡察整改工作的最大效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1年09月14日至11月14日)。联系方式:电话0715-5061066 (工作时间);电子邮箱:194437707@qq.com。

 

中共江南·体育委员会

 

202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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